作者:劉長東
摘要 “本命”、“本命忌諱”在我國有悠久的信仰歷史,且至今仍有迷信者,是今人熟悉的一種生活行為觀念。本文考論本命信仰的文化背景與起源、本命年計算法、命理基礎,以及各代的信仰情況。
關鍵字 本命;元辰;本命命理;本命信仰
關於本命信仰的研究,在學界,除一些工具書或論著列有相關的解釋條目,或舉二三材料而略有涉及外,以筆者聞見所及,尚未見有專論者;故茲不揣論陋,擬對本命信仰的相關問題,試作考論,以就教于方家。
本命亦稱元命,宋范成大《丙午新年六十一歲,俗謂之元命,作詩自覬》:“歲複當生次,星臨本命辰。”從詩題與詩句言同一事而有措辭之異,可知本命即元命。本命又或與行年相合而稱年命,如《抱樸子內篇·仙藥》在言本命年所屬干支時,又有“年命之所在”的措辭,同書《地真》言本命忌諱則徑稱為“年命之忌”;再如前蜀杜光庭《張崇胤本命南斗北斗詞》有雲“因星文臨照,值年命凶衰,遂搆災危”,也稱本命為“年命”;而所謂行年,依《北史·蕭吉傳》所載推算法,即隋文帝的本命年干支為辛酉,其行年干支就為庚申,則行年很可能是指本命年前的一年。與“本命”相關的,還有“元辰”的說法,廣義的本命信仰亦包括元辰信仰在內。又,正如杜光庭“因星文臨照”和范成大“星臨本命辰”句所示,本命信仰的本質應是一種星命信仰。
本命信仰的本質既為星命信仰,則其起源顯然是以天人感應的觀念為其文化背景的。在先秦兩漢,人們已認為星象律曆與人事之間有感應關係,這種關係包括兩方面,一是軍國方面的吉凶大事,是一個人祿命之事。以前者而言,如在《孝經》的緯書中就有不少記載,《孝經古秘》、《孝經雌雄圖》、《孝經雌雄圖三光占》、《孝經章句》幾乎全是這樣的內容。以後者而言,較早記載星位元與個人祿命的關係者,則是東漢王充的《論衡·命義篇》:“國命系於眾星,列宿吉凶,國有禍福;眾星推移,人有盛衰。……至於富貴所稟,猶性所稟之氣,得眾星之精。……天有百官,有眾星,天施氣而眾星布精,天所施氣,眾星之氣在其中矣。人稟氣而生,含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貴或秩有高下,富或貨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是則人不僅稟星氣而生而長,且人一生祿命的盛衰變化也與其所稟之星的運行有密切關係;雖然王充未經直道出“本命”或“元辰”之辭,但其所言與後世本命信仰的命理之說實有相近之處。
最早明確言及本命元辰說的文獻,為隋蕭吉《五行大義》卷五所引緯書《春秋佐助期》及元辰類五行家書《孔子元辰》,蕭吉引錄了前書中“第一星神名執陰,姓頸梁”及後書中“北斗第一神字希神子”等北斗七神的姓名,且歸納說“七星之名,並是人年命之所屬,恒思誦之,以求福也”,這說明有的緯書和元辰類五行家書已明確言及本命元辰說了。《隋書·經籍志·子》著錄有《孝經元辰》等十四種元辰類五行家書,儘管這些書已亡佚,但據其“元辰”的題名,可推知書中有蕭吉歸納“孔子元辰”所說的本命元辰信仰的內容。
至若本命元辰說的起源,由於緯書《春秋佐助期》等已言及本命元辰信仰,且《隋書·經籍志》著錄的《孝經元辰》也屬緯書,如清朱彝尊將之歸入讖緯類的《毖緯》,故清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卷三認為這些元辰類“術數家之書亦有從讖緯而出”,“元辰命祿之說,秦漢時已有之”;又,由於《史記·日者傳》言漢武帝時有所謂的“叢辰家”,《漢書·藝文志》著錄有《鐘律叢辰日苑》,姚振宗遂進而以為“叢辰似即元辰”,其意似謂讖緯家的“元辰”說殆即“叢辰家”的“叢辰”說。倘若我們更上溯,還可見《詩經·小雅·小弁》有雲:“天之生我,我辰安在?”鄭箋雲:“此言我生所值之辰安在乎?謂六物之吉凶。”孔疏雲:“昭七年,《左傳》晉侯謂伯瑕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服虔以為:‘歲,星之神也……;時,四時也;日,十日也;月,十二月也;星,二十八宿也;辰,十二辰也。是為六物也。’”儘管詩句及箋、疏,皆無涉及本命元辰之辭,但它實含人之生有其所值之星辰等六物,而六物推移之吉凶關乎人之禍福悲喜的觀念;此觀念同《論衡·命義篇》的說法一樣,皆與後世本命信仰的命理之說接近,故我們根據《詩經》詩句,似可推測本命信仰或許在西周時就已流行。
計本命年法有兩種,一種是十二年週期法,即僅以生年之地支迴圈一周來計本命。如《三國志·魏書·管輅傳》載,管輅自言其壽命不會過四十七八歲,其所說的理由中,就有“吾本命在寅”一條;管輅未活到六十歲,且僅以生年之地支“寅”迴圈一周來計本命。第二種是六十年週期法,即合天干與地支一起,以生年之干支迴圈一周來計本命。如范成大的“六十一歲,俗謂之元命”,以及宋末元初方回《過白土市》“丁亥當生本命過”的詩句,又如宋太宗的一次改曆日體式亦可證之,《宋會要輯稿·運曆》一之六載,至道二年“十一月,司天冬官正楊文鎰請於新曆六十甲子外,更增二十年,事下有司,判司天監苗守信等議以為無所稽據,不可行用。帝曰:‘支幹相承,雖止六十,倘兩周甲子,共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得見所生之歲,不亦善乎?’因詔新曆以一百二十甲子為限”;太宗何以要行用無所稽據的新曆呢?據宋朱敬求《春明退朝錄》下所載太宗之言,即“支幹相承,雖止六十,本命之外,卻從一歲起首,並不見當生紀年。若存兩周甲子,共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猶見本年號”,以及清褚人穫《堅瓠九集》卷二所言人“但年過六十,不見所生,便覺淒然而有物化之感,太宗之慮深矣”云云,則見太宗是為了優老榮壽,使過了本命年者即六十歲以上者,能在日曆上看見自己出生年的年號年次及歲數,才頒佈新曆的;這說明宋代司天監所代表的官方也以六十年為本命年週期。六十年週期法不知起於何時,但在唐代即已行用矣,如白居易《七年正月對酒》“夢得若知否?俱過本命年”句及“余與蘇州劉郎中同壬子歲,今年六十二”的自注,即可證之。
唐宋時雖已有六十年週期法,但十二年週期法也仍並行,前者在今俗中似已不用,而更多的是把六十歲稱為花甲,儘管六十歲也因是十二年的第五個週期而是本命年。今俗更主要的是行用十二年週期法,《現代漢語詞典》對“本命年”的解釋頗可說明之:“我國習慣用十二生肖記人的出生年,每十二年輪回一次。如子年出生的人屬鼠,再遇子年,就是這個人的本命年。”而計本命年法的這種返祖復古,很可能漸變於明清,因為六十年週期法在清末就不流行,如俞樾《茶香室三鈔》卷六曾就範成大詩說:“六十一歲為元命,今無此說矣。”
關於本命信仰的命理基礎,自漢魏至初唐應是本於陰陽五行生克說。对于信仰者而言,通过五行查詢确定自身年命的所属属性,是进行后续灾厄预测与禳解的前提。如《世說新語》劉孝標注引王隱《晉書·戴洋傳》雲:“丹陽太守王導,問洋得病七年,洋曰:‘君侯命在申,為土地之主,而於申上冶,火光昭天,此為金火相爍,水火相炒,以故相害。’導呼冶令奕遜,使啟鎮東徙,今東冶是也。”“君侯命在申”句,《太平御覽》卷一七〇和房玄齡等撰《晉書·戴洋傳》俱作“本命在申”。戴洋所言顯然是本於五行生克之說。又,道教也有本命信仰,如六朝古靈寶經《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卷一,即主張在“本命之日,誦詠是經”,以求諸種利益;《真誥》卷八載東晉許謐家有理衣下人名“草”者,謐亡妻易遷夫人一夕來雲“草今年自有本命厄”,“令其乞符自保而帶之”;唐李筌《黃帝陰符經疏序》和杜光庭《神仙感遇傳》卷一,載驪山老母嘗告李筌,若將《陰符經》於“本命日誦七遍,令人多智慧”及“益心機,加年壽”。而其命理基礎也為五行生克說,如《抱樸子內篇·仙藥》雲:“以五音六屬,知人年命之所在。子午屬庚,卯酉屬己,……若本命屬土,不宜服青色藥;……以五行之義,木克土。”又如《舊唐書·尚獻甫傳》載獻甫初出家為道士,則天時拜太史令,長安二年獻甫奏:“臣本命納音在金,今熒惑犯五諸侯太史之位。熒,火也,能克金,是臣將死之征。”則天遂轉獻甫為水衡都尉,且謂曰:“水能生金,今又去太史之位,卿無憂矣。”尚獻甫曾為道士,故其本命命理也應是本於道教之說。而在初唐之後,本命信仰的命理基礎中則明顯引入佛教的星命之說。
在唐中期,密教的純密曾一度甚為興盛,其星命思想中即有本命之說。依其說法,本命分別有以生年、生月、生日來定的本命星,本命宮,本命曜、本命宿四種。本命星即配生年的北斗七星,如《佛說北斗七星延命經》在貪狼星下說“子生人,向此星下生”,在巨門星下說“醜生亥生人,同向此星下生”等,日僧賴瑜《秘鈔問答》第十四末亦說本命星“依生年取七星中故,一生涯無違”,所謂子年生人,以貪狼星為本命星,“餘可准之”。本命宮即配生月的羊、牛等十二宮,本命曜即配生日的日月金木水火土等七曜,本命宿即配生日的角亢氏房等二十七宿(或二十八宿),如《秘鈔問答》第十四末雲:“本命宮,生月宮也。本命曜生日曜,取七曜中也。本命宿又生日宿也,取二十七宿中。曆,七曜二十八宿順旋掌日故。”其配屬法甚繁,可參唐釋不空譯《宿曜經》。在密教中,與本命星深有關係的還有元辰星(又稱元神星),如唐釋一行撰《北斗七星護摩法》以燈明印及其真言所奉供的“北斗七星本命星,並曜宿元辰等”,就有元辰星;元辰星亦在北斗七星中取,日僧靜然《行林抄》卷七十一載有其推算法:“假令子歲生人者,以貪狼星為本命星,以武曲星為元辰星也。陽男陰女前一沖為元神,陰男陽女後一沖為元神。……陽男自本命屬星當第八星為元神星,陽女自本命屬星當第六星為元神星,陰女自本命屬星當第八星為元神星,陰男自本命屬星當第六星為元神星;自本命星右繞計之可知也。”密教的元辰星以陽八陰六來推,應該是摻雜了中土的陰陽五行觀念。《行林抄》還言及本命星與元辰星的關係:“以本命星喻樹枝葉,以元神星喻樹根也;以此二星於人最要也。……又本命司命,元神司祿也;本命前死籍,元神付生籍;仍本命前安利刀,元神前安筆墨雲也。”
本命星宮曜宿等支配著人的命運,如本命星的北斗七星,《佛說北斗七星延命經》雲:“須知北斗七星管人生命、一生之中所有災厄、官事口舌、釜鳴百怪。”人的本命月日在十二宮與七曜、二十七宿中取,故宮曜宿與人的命運亦大有關係,如《宿曜經》卷上就十二宮雲:“凡十二宮即七曜之躔次,每曆示禍福,經緯災樣。”又就七曜雲:“夫七曜,日月五星也,其精上曜於天,其神下直於人,所以司善惡而主理吉凶也。”不空譯《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卷下亦言九執“執曜天巡行二十八宿之時,能令晝夜時分增減,世間所有豐儉苦樂,皆先表其相。”此所謂九曜(又稱九執),指七曜與假想天體羅睺、計都。二十七宿也主理人的吉凶,《宿曜經》卷下就列有詳細的“二十八宿所為吉凶曆”。正如上引著者所示,人間的禍福與七曜或九曜在天上的周行很有關係。而當它們巡犯到某人的本命星宮宿時,就會致此人蒙災,如《宿曜經》卷上雲:“凡如七曜運天,犯著人六宮宿者,必有災厄。”卷下雲:“夫五星及日月陵犯守逼命胎之宿,即於身大凶。”不空譯《佛說熾盛光大威德消災吉祥陀羅尼經》雲:“若有國王大臣及諸眷屬一切庶民,或被五星、羅睺、計都、彗、孛妖怪惡星,陵逼帝座于國於家及分野處,所屬宮宿,災難競起。”而要避本命之災,密教就叫人要修星供,“受持供養轉讀”《佛說北斗七星延命經》等有關經典,或“修功德,持真言念誦,立道場以禳之”。
六朝中道教信仰的命理基礎,前文曾說是本於五行生克之說,但隨著佛教密教的傳入,二教的命理學說了有了相互影響,故其間既有區別,又有共通之處。如一行撰《梵天火羅九曜》,專講密教修九曜星供以避本命之災的儀軌,但其中也引錄有道教的“葛仙公禮北斗法”,即是密教受道教科儀影響的例證。道教也有本命星與元辰星之說,如《六十甲子本命元辰曆》據性別之異,列有每一甲子即干支的本命星和元辰星及其官人數等,如“甲子本命王文卿,從官十八人,貪狼星,元辰乙未,杜仲陽,十六人;女,癸巳史公來,從官九人。”從其本命星在北斗七星中的配屬、男女的元辰星按陽八陰六來推算觀之,與《佛說北斗七星延命經》和《行林抄》所言密教的配屬與推算法是完全一致的。而元辰星之說,極可能是密教受了道教的影響,因為道教在唐代以前就有元辰之說,如初唐釋道世《法苑珠林·潛通篇·感應緣》,在論老子數易名字時,就已言道教有《元辰經》,且據述其“人生各有厄會,到時易其名字以隨生氣之音,則可以延年度厄”的經意。而道教的元辰說又是出自中土傳統的星命之說,但在中土傳譯的密教經典中,無論是純密還是雜密經典,俱無元辰星之說;在密教的著述中,除了前引《北斗七星護摩法》裡提到燈明印所奉供者中有元辰星外,還有就是《梵天火羅九曜》言修九曜星供的儀軌時,提到“宜送本命元神錢,畫所犯神形供養”或“宜著白衣醮謝本命元神作福田”等;但這兩種密教著述皆非傳譯經典,而是中土僧人一行所撰,並且一行在後者中又正好引錄有“葛仙公禮北斗法”,這些都表明密教的元辰星說,應該是中土僧人將道教或者說我國傳統的星命之說嫁接過去的。
道教認為本命星支配人的命運,故要人們設齋醮持祝本命星君,以禳災祈福,如《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真經》說,“凡人性命五體,悉屬本命星官之所主掌,本命神將、本命星官常垂蔭祐,主持人命,使保天年”,“夫本命真官,每歲六度降在人間,降日為本命限期”,“本命真官降駕”,“可以消災懺罪,請福延生;隨力章醮,福德增崇。其有本命限期將至”,若“不設齋醮,不修香火”,則“天司奪祿,減算除年,多致夭喪”。但道教在本命之災的原因解釋上與密教各有側重,如《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妙經》說太上老君因“見眾生無門進修真之路,無誠向禮鬥之科”,故說了一番“北辰之宿列為七元”,“以為天地之樞軸,是以北斗司生司殺、養物濟人之都會也,凡諸有情之人,既稟天地之氣、陰陽之令,為男為女、可壽可夭,皆出其北斗之政令也”,即“七元政令,結人元神,故名本命”的道理;又,《元辰章醮立成曆》卷上所載的醮儀中,也言及本命災之因,如其“二獻酒”上章詞說,“謹有某州縣鄉里官男女生人某”,其“行年、本命之上,並見羅網所纏;本命支幹、生月支幹,並相克賊,惡星醜宿臨身”。據其本命之災乃因支幹克賊的道理,以及人的本命與其所稟“陰陽之令”有關係,可見在解釋上,與密教本於梵曆九曜說不同,道教更多的則是本於中國陰陽五行生克說。《元辰章醮立成曆》卷下所載的消災之法,對此亦有所體現,該卷列有六十干支神名,若以某一干支為本命,循其推解法可推知此本命的惡、子、合神為哪三位干支神,如本命為甲子,則惡神在庚辰或庚戌,子神在丙寅,合神在己醜,然後就“謹請子神某乙”,“為某和釋自相為惡之災,消卻本命上所見諸厄”,“又請合神某乙”“為某保護本命,令得無他”;其推算法即本於干支的陰陽五行生克之理。
總之,本命雖為我國傳統的星命信仰,但在中古它又屢雜有佛教的命理之說;而釋道二教在中古的興盛,也同時推動了當時社會的本命信仰的深廣程度。
在隋唐五代,從皇帝至庶民,皆有本命信仰者。以皇帝為例,《北史·蕭吉傳》載蕭吉在開皇中曾上書,論隋文帝的本命及行年干支辛酉、庚申與歲月合德,並據《陰陽書》“年命與歲月合德者,必有福慶”云云,以為“為悅媚焉”,文帝悅而“賜物五百段”;而在文帝的皇后死後出殯時,吉又上奏:“至尊本命辛酉,今歲鬥魁及天岡臨卯酉,謹案《陰陽書》,不得臨喪。”又,同書《袁充傳》載,仁壽初袁充也上表言文帝的“本命行年,生月生日,並與天地日月、陰陽律呂,運轉相符”,“故知洪基長算,永永無窮”,文帝“大悅,賞賜優崇”;而在隋末天下大亂,煬帝心不自安時,袁充複托天文嘉瑞,上表以獻媚,其表文有雲:“是以初膺寶曆,正當上元之紀;乾之初九,又與本命符合。斯則聖人冥契,故能動合天經。”煬帝覽表大悅而超拜之為秘書令。
而唐代的情況,除前述尚獻甫外,《唐會要》卷八又載開元十三年唐玄宗封泰山事雲:“有雄野雞飛入齋宮,馴而不去,久之,飛人仗衛,忽不見。邠王守禮賀曰:‘……聖誕酉年,雞主於酉。斯蓋王道遐被,天命休禎,臣請宣付史官,以彰靈貺。’”玄宗生於垂拱元年,歲在乙酉,則其本命肖獸為雞,故李守禮之賀是以玄宗的本命所屬為基礎的。又,由於在干支與五行的配屬中,如《淮南子·天文》所言“庚辛申酉,金也”,即酉屬金,而金又當西方,故天寶九載禮部尚書崔翹等,還嘗以此而請玄宗封禪於西嶽,如《冊府元龜》卷三六載崔翹所言的眾請封理由中,就有“西嶽華山當“金方正位,合陛下本命之符”的一條。而李守禮與崔翹之所以皆以本命迎合玄宗,又是因為玄宗本人即崇信本命之說,如《舊唐書·禮儀志三》載“玄宗乙酉歲生,以華嶽當本命”,先天二年“封華岳神為金天王”,開元十年“于嶽祠前立碑”,“于岳上置道士觀,修功德。至天寶九載,又將封禪于華嶽”。可見在崔翹表請封禪西嶽前,玄宗早已以自己的本命之故而屢有崇重西嶽的舉動了。而從開天君臣在本命信仰中重視五行方位,以及在華山置道觀以修功德之舉來看,其本命信仰所本的應是道教所傳的五行生克說,而非密教的梵曆九曜說。此外,唐陳鴻祖《東城老父傳》雲,“玄宗在藩邸時,樂民間清明節鬥雞戲。及即位,泊雞坊于兩宮間”,“上之好之,民風尤甚。諸王世家、外戚家、貴主家、侯家,傾帑破產市雞,以償雞直。都中男女,以弄雞為事,貧者弄假雞”;而之所以如此,又是因“上生於乙酉雞辰”之故;可見玄宗本命信仰影響之巨,已波及於開天之士庶風俗了。唐剛卯先生已揭此事,但僅言“唐玄宗之喜愛鬥雞與唐人十二辰信仰有關”,惜未進而指出開天此俗實關乎玄宗之本命信仰。蓋偶有所不逮,未足為病。又,唐姚汝能《安祿山事蹟》卷上雲:“玄宗嘗禦勤政樓,於御座東間設一大金雞帳(障),前置一榻坐之,卷去簾以示榮寵。……祿山或撥去禦簾而出。肅宗諫曰:‘自古正殿無人臣坐之禮,陛下寵之太甚,必將驕也。’上呼太子前曰:‘此胡骨狀怪異,欲以此厭勝之耳。’”唐先生所揭唐李德裕《次柳氏舊聞》、宋樂史《楊太真外傳》、《新唐書·安祿山傳》,也載玄宗為安祿山設金雞障,是欲“厭弭”祿山;唐先生認為此厭勝之法“來源於古已有之的陰陽學說”,“玄宗是以‘積陽’之雞‘厭弭’來自西北‘衣旃襲引’的胡人”。此說固亦有其理據,但此厭勝之法似更與玄宗及安祿山二人的本命有關。《安祿山事蹟》卷下言祿山“至德二年丁酉正月被殺”,“年五十五”;古人以虛歲計年齡,故可據而推知祿山生於長安三年癸卯。其本命地支陽的五行所屬,《淮南子·天文》說是“卯,木也”。而玄宗的本命年地支酉的五行所屬為金,循“金克木”的五行生克說,那麼玄宗用金雞障厭勝祿山,或許有藉己之本命年地支或其肖獸所屬之“金”,去克賊祿山本命地支卯之“木”,以消弭“漁陽鼙鼓”之用意在焉。
又如《舊唐書·德宗紀上》載德宗“天寶元年四月癸巳,生於長安大內之東宮”,其年干支為壬午,則德宗的本命地支為午;同書《李泌傳》複雲:“代宗山陵靈駕發引,上號送於承天門,見幅輗不當道,稍指午未間。問其故,有司對曰:‘陛下本命在午,故不敢當道。’上號泣曰:‘安有枉靈駕而謀身利。’卒命直午而行。”雖然德宗本人不信本命之忌,但有司以其本命之故,竟擅改大行皇帝靈駕車道,這頗能說明當時本命忌諱觀念的影響非小。而有司之所以如此,蓋與德宗之父代宗甚有關係。《大唐青龍寺三朝供奉大德行狀》載代宗於“大曆十年,於當寺別敕賜東塔院一所,置昆盧遮那灌頂道場,七僧持念”;而據《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載,日僧圓仁在會昌元年曾“於青龍寺設供養,便於敕置本命灌頂道場受灌頂拋花”,可見代宗於大曆十年所建者為本命灌頂道場,這說明代宗是迷信密教的本命說的。
唐代的士庶社會亦有信仰本命者,且形式多樣,如題唐于逖《聞奇錄》載,貞元中吉州刺史魏耽,有女年十六,顏色甚美,天上賊星下凡欲強娶之,幸得圍人救免;事後,圍人告雲:“吾乃使君北斗本命星也,魏使君晝夜焚修,今乃報之。”可見唐代有供奉自己的本命星君者。此外還有不傷害自己的肖獸的信仰形式,如柳宗元《三戒·永某氏之鼠》載,永有某氏者“以為己生歲直子,鼠,子神也。因愛鼠,不畜貓犬,禁僮勿擊鼠”。又,《酉陽雜俎》前集卷十一“寶曆中,有王山人取人本命日,五更張燈相人影,知休咎”,亦頗能反映唐代本命信仰形式的多樣性。唐末以來隨著密教的相對式微,士庶社會的本命信仰受道教的影響似乎更多一些(參下文);而讀讀道士們寫的本命齋醮詞,或可使我們對當時的本命信仰多一些現場實感和切近的瞭解。杜光庭《廣成集》中就有不少本命醮詞,從設醮原因看,可約分以下五類。
第一類如其卷七《莫庭父本命醮詞》雲:“臣竊慮謬膺撫字,有曠輯和,刑章或爽於重輕,教化未臻於德義,因成罪咎,錄在靈司;……又慮天文宿曜或值照臨,本命行年或逢否塞。……敢因元命之日,虔詣靈山修設醮筵,披露誠漱。伏惟天曹釋過,地簡祛災,……兼乞邑境安寧,生靈康泰。”同卷另一篇題名相同者亦有“叩居祿秩,……秉朝憲則筆定典刑,督邦賦則庭施槓楚;功或興於土木,膳未罷於炮燔;故誤之罪莫知,輕重之文或爽”的懺詞。據同書卷六《青城令莫庭父為副使修本命周天醮詞》的題名,可知莫庭父為當時的青城令,其為官中殆有刑章爽於重輕等事,恐因之結業而難逃本命之災,故在本命之日設醮祛災。第二類如同卷《本命醮三尊詞》雲:“臣自惟凡陋,叩荷寵榮,未著勳勞,漸深渥澤,而誰鵠起謂,聚鷸為災;蓋薄德所招,亦違蒙所萃。三命之內,或有刑沖;九曜之中,仍隔臨照。敢因元命,虔扣上玄,伏希回此凶衰,錫其禎貺。”“聚鷸起謂”用《詩·曹風·候人》“維鵜在梁”典,言被人譏為才德不稱君寵的如鵜小人。“聚鷸為災”,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鷸冠”典,言自服冠不稱而招災。設醮者殆因受主榮寵而招同僚嫉妒煩惱,以為這與年月日之干支即三命相沖及九曜臨照有關,故於本命之時設醮以解。第三類如同卷《楊鼎校書本命醮詞》雲:“臣頃以災蒙,……因與幼男兩地隔睽,倉皇相失,音訊莫通,唯晝祝長天,夜瞻鬥極,冀其通感,再獲團圓。……小男以壬子生,微臣以庚申定命,常希聖力永賜保持,祛五行三命之災,解宿度天文之厄。”此為親人分離,祈本命神護佑以獲團圓一類。第四類如卷九《青城鄭瑣尚書本命醮詞》雲:“臣今年火曜居本命之方,九宮金星在行年之上,久纏疾苦,未獲痊平。……敢因本命之辰,虔備醮祈之禮,……綴宿箱于黑書,再延命祿;定生名於丹錄,盡赦深瑕。”此為久病不瘥而祈禱本命神一類。第五類則是其卷六《眾修北帝衙醮詞》和卷十一《眾修本命醮詞》等,此類醮詞未言特別的設醮原因;而之所以如此,正如其題名中針對眾人之故;據此亦可知五代有集體設醮者,而眾人之所以集體設醮,或因在本命年月日中,他們正好有同干支者。
通過對《廣成集》中的醮詞設醮原因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五代人易將生活中各種不順的事和本命聯繫起來;即使那一年並非其本命年,他們也會懷疑某不如意的事與其本命月或本命日有關,而在其月或其日去設醮;這反映出本命災的觀念在他們的心目中已佔有相當的分量。
宋代的本命信仰較其前更有發展。如以帝后而言,文獻中與其本命有關的記載就遠比唐代帝后的多見。宋高承《事物紀原》卷七“萬壽觀”條言天禧“五年七月作皇帝本命殿于宮中,名萬壽”,是則真宗時已有專建皇帝本命殿之制矣。又,《續資治通鑒長編》(下文簡稱《長編》)卷一〇〇“天聖元年二月庚申”條雲:“初,自祥符天書既降,……及真宗誕節、本命、三元,用道家法,內外為齋醮;京城之內外,一夕數處。帝即位,……禮儀院請帝及太后誕節、本命宜如舊。”同書卷一八一“至和二年十月戊戌”條雲:“監修南京鴻慶宮內臣,請于本宮隙地建皇帝本命殿。上曰:‘建宮觀所以為民祈福,豈可勞民自為耶!其遇本命道場日,止令設版位祠之。’”可見宋代皇帝的本命齋醮很可能始于真宗,仁宗即位後亦承其制,且擴大到太后的本命。其後,哲宗也曾詔命為英宗高皇后的本命修功德,如同書卷四六八“元祐六年十一月辛亥”條載詔書雲:“其以元祐七年太皇太后本命歲旦,齋在京及天下州軍在城僧尼道士女冠一日,內在京於中太……等六處宮觀、大相國寺十禪院,自正旦日,各用僧道開建道場七晝夜。”徽宗也虔信本命之忌,宋陳田夫《南嶽總勝集》卷中載南嶽真君觀中有《移建皇帝本命殿碑》,並說:“大觀二年三月奉旨建元辰殿,乃‘集福殿’,在觀中。……每歲六月生辰及春夏二祀,皆自京降禦名詞表,於此致醮。每辰焚禦香六兩祝聖壽。”此元辰殿亦即本命殿,但文中載徽宗的生辰在“六月”,恐有文字錯誤,因為徽宗的生日雖有兩種記載,但都不在六月。一種記載是十月十日,如《東都事略·徽宗紀》和《宋史·徽宗紀》皆載徽宗是元豐五年十月十日生;另一種記載是五月五日,如《癸辛雜識》後集雲:“五月五日生子,俗忌之。……徽宗亦以五月五日生,以俗忌改作十月十日為天寧節。”明謝肇淛《五雜俎·天部二》亦雲:“五月五日子,唐以前忌之,……考之載籍,齊則田文,……宋則道君皇帝。”因此我們根據《正統道藏》所收的一卷本《南嶽總勝集》中“六月”作“六度”,認為“六月”當是“六度”之訛;又,前引《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真經》有雲“夫本命真官,每歲六度降在人間,降日為本命限期”,則徽宗的“每歲六度生辰”之意,蓋以生日即本命日的干支來計的,即同一干支每六十日迴圈一次,一年則正好迴圈六次,也即是說每年有六次本命日。除了設本命元辰殿外,徽宗之虔信本命還有更甚的表現,如《曲洧舊聞》卷七雲:“崇甯初,範致虛上言:‘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揮,禁天下殺狗,賞錢至兩萬。太學生初聞之,有宣言於眾曰:‘朝廷軍事紹述熙、豐,神宗生戊子年,當年未聞禁畜貓也。’”徽宗此舉之荒唐,亦貽譏于後人,如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雲:“此古今最可笑事。”清梁紹壬《兩般秋雨盦隨筆》卷一條亦以為此乃“古今怪事”,清俞樾《茶香室四鈔》卷九“禁屠狗”條雲:“此禁甚為可笑,若然,使人主醜年未年,祭祀當不得用牛羊矣。”
南宋的帝后們亦信本命。在高宗的父母徽宗和顯仁皇太后羈留金國時,高宗曾詔令寺觀為之奉本命香火,如紹興五年詔德信“承替忍住持園覺院,依舊崇奉太上本命香火”,《咸淳臨安志》卷八一載臨安報恩圓滿院于紹興初“被旨奉顯仁皇太后本命”。高宗為自己亦建有本命殿,《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二“萬壽觀”條:“萬壽觀,以奉皇帝本命星官,……紹興十七年建。”又《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三“紹興二十六年六月丁亥”條:“作皇帝本命殿于萬壽觀,依在京以純福為名。”同書卷一八〇“紹興二十八年十二月丁亥”條:“名江州太平興國宮新建本命殿曰申福。”孝宗也有奉其本命香火者,據《兩浙金石志》卷九載,台州之白雲島壽觀即為崇奉其本命香火之處。理宗亦有本命殿,《咸淳臨安志》卷八一錄宋林希逸《(壽聖禪)寺記》:“壽聖禪寺,……寶祐甲寅(僧懷隱)勤苦二十年而後寺之成規,……繼而皇帝本命有殿,……遂為御前香火寺。”理宗謝皇后、度宗亦有本命殿,《咸淳臨安志》卷八一“普濟院”條:“有理宗皇帝元命殿曰祈永,又有壽和聖福皇太后元命殿曰順福,今上皇帝元命殿曰申祐。”從本命殿的修造情況來看,南宋帝后對本命的信仰似超過北宋。而這些建有帝后本命殿的寺觀,朝廷一般會予以優遇,或“許免科敷”,或賜其莊田,如《兩浙金石志》卷九所載台州桐崇道觀以及前揭台州白雲島壽壽觀,即是其例。
另外,遼、金朝帝后亦信仰本命,如《遼史·禮志六》雲:“再生儀:凡十有二歲,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擇吉日。”雖然再生儀有時不到十二年也舉行,但作為通例,再生儀是在本命年前一年舉行的,而這正反映了再生儀與本命信仰有關。金朝的情況,則見於《宮觀碑誌》所錄石刻,如鄭子聃《中十方大天長觀重修碑》:“大定七年……乃複復興,……自經始迄於落成,凡八年。……次有殿曰延慶,以奉元辰眾像;翼於其東者有殿曰澄神,翼於其西者有殿曰生真,以奉六位元辰。”此觀即今北京白雲觀。又,魏摶霄《十方大天長觀元都寶藏碑銘》雲:“國家定都永安,迄今四十餘年,天長觀寔奉香火。……明昌改元之元日,……起丁卯瑞聖殿,以奉太母本命之神。”此太母即金章宗母徒單氏,《金史·顯宗孝懿皇后傳》雲:“後以皇統七年生於遼陽。”是年歲在丁卯,與慈懿後的本命殿之名為“丁卯瑞聖殿”,可相互印證。據上二碑可見,不僅金世宗在中都天長觀建有延慶、澄神、生真等皇帝元辰殿,而且金章宗即位後,也在此觀為其母建了本命殿;天長觀已成為金皇室的專奉香火宮觀,這表明金朝帝后們也迷信本命忌諱。
總之,在宋代,為帝后設本命齋醮或建本命殿,已有制度化的傾向,可見宋代帝王的本命信仰視唐代帝王為普遍而虔深。另外,無論是宋朝還是金廷,本命殿大多建于道觀中,這可證本命信仰受道教的影響似更多一些。但亦有佛教寺院為皇帝後妃修奉本命香火者,而之所以如此,是因密教雖相對式微,然其本命說仍有一定的影響,如宋釋遵式《熾盛光道場念誦儀》言,在奉請三寶來臨道場時,也要奉請“宅中長幼宮宿元辰”;熾盛光佛頂法本為密教的星宿信仰之一,故在其行儀中奉請元辰宮宿,自是情理中的事;但在與密教關係不大的行儀中,也有奉請本命星辰者,如宋釋宗曉《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載,在授菩薩戒的十二科中,所要奉請的和“施戒功德”的回向對象裡都有“住居香火本命星辰”。可見密教之本命說已滲透天臺宗行儀矣。又,宋代禪林也流行“本命元辰”的用語,如《宏智禪師廣錄》卷三:“屬虎人本命,屬猴人相沖。”《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十四:“將個業識作本命元辰,如此之流盡是癡狂外邊走。”密教雖式微,然其本命說仍藉天臺、禪宗繼續發揮影響,而這即是寺院為宋代帝后修奉本命香火的原因。
次再述宋代士庶社會本命信仰的情況。《長編》卷一六六“皇祐元年正月庚戌”條雲:“太傅致仕、鄧國公張士遜卒,車駕臨奠。翌日,謂宰臣曰:‘昨有言庚戌是朕本命,不宜臨喪,朕以師臣之舊,故不避。’”檢《宋史·仁宗紀》,仁宗是“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四日生”,是年干支為庚戌,是日干支為癸亥;故仁宗所言“庚戌是朕本命”,是指其本命年干支。據此可見,在本命年月日三個時間層次的干支中,宋代本命忌諱至少可以在年和月兩個層次的干支之間交叉;如仁宗的本命年干支是庚戌,本命日干支是癸亥,那麼他除在凡遇庚戌之年有本命之忌外,在平常年份每遇庚戌和癸亥之日,他也有本命忌諱,是則一年之中的本命忌諱至上少有十二次。當然這只是循理而言,在實際生活中人們未必都會嚴格避忌,如仁宗就不僅本人以師臣之舊而不避,也不許宗室以本命之忌而破壞禮法,《長編》卷一九三“嘉祐六年正月戊申”條即雲:“降郢州防禦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宋代的本命忌諱不僅範圍廣,且本命信仰的形式也多樣,如宋代也有供奉自己的本命神者,《夷堅丙志·無足婦人》載,有朝士悅一鬼物所變之無足婦人,取致其家為妾,居一年許,在鬼物欲加害他時,得一偉丈夫救免;事後,偉丈夫告之曰:“我即子之本命神,以子平生虔心奉我,故來救護。”又,由於本命的地支與十二肖獸有關,故有的本命信仰者是不傷害自己的肖獸的,如《夷堅支癸·穆裝鬥雞》載,穆度好鬥雞,曾怒已雞敗而虐之致死,後夢被北斗七星所化之七道人迫至陰司而責之曰:“汝生於酉,雞為相屬,何得殘暴如是?今訴于陰司,決不可免。”穆度賂以設醮而得放還,遂終生不復食雞。宋人還有為避本命之災而去寺院轉經藏者,如黃庭堅《山谷簡尺》卷上雲:“今日二長季及兒婦以老夫本命,到寺中轉經藏。”
另外,《夷堅丙志·蛇犬斃》所載二事還頗能說明宋人本命之忌的另一類型:“林廷彥為臨川守,之任未幾被疾。廷中人正晝見人坐於廳事椅上,以為使君病間能出矣。或前視之,乃州宅犬母焉,又二蛇蟠於側。取杖欲擊之,蛇去不見,但斃犬,賃于屠肆。是年林卒。又宜黃縣塗千里者,夏日與賓友坐于所居之燕堂,犬銜蛇徑至前,齧殺之,委於地而去。客以為此楊震鵲雀銜鱣之瑞,千里愀然曰:‘吾生於乙巳,今行已運而有蛇禍,吾殆不免乎!’不一歲,果卒。”洪邁所記雖為怪誕之說,但其中蛇與犬的角色搭配恐非出偶然,而別有深意寓焉。此犬蛇相克之象極易使人以為是本於五行生克之說,為辨明之,我們先來看五行與十二地支、十二肖獸三者間的關係。古人就其關係所言各有異同,《淮南子·天文》雲:“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其“四季”按理即指醜辰未戌四地支。雖然清趙翼《陔余叢考》卷三四言此“蓋非以幹支配五行,乃干支從五行出耳”,但從我們後舉之例中,可知《淮南子》所言既是“干支從五行出”之理,也含有其間的搭配關係。如《論衡·物勢篇》說,“寅,木也,其禽虎也;戌,土也,其禽犬也;醜、未,亦土也,醜禽牛,未禽羊也”;“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馬也”;“酉,雞也,卯,兔也”,“金勝木,雞何不啄兔”;“巳,蛇也,申,猴也,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此處尚未言及辰,但其書《言毒篇》說“辰為龍,巳為蛇”,“龍、蛇,東方、木”。又,《抱樸子內篇·登涉》說“午者,火也”,“巳亦火也”,“申者,金也”,“酉者,金也”,“子者,水也”,“亥亦水也”;葛洪僅說及此六個地支的五行配屬,餘者以“他皆仿此”而略。以上三書所言僅在辰的五行配屬上有異,故可謂同一系統之說,但在古代也有其他說法,如《禮記·月令》“食麥與羊”句,鄭注“羊,火畜也”,孔疏“雞為木畜,羊為火畜,牛為土畜,犬為金畜,豕為水畜;但陰陽象多塗,故午為馬,酉為雞,不可一定也”。此為另一系統之說,其說除醜之牛屬土、亥之豕屬水,與前一系統之說同以外,餘者皆異。孔疏僅言“犬為金畜”而未及巳蛇的五行,倘若我們假設其所未及的巳蛇同於前一系統而亦屬火,那麼,依五行生克中“火克金”之理,《夷堅丙志》所記犬蛇相克之象,似乎有了其可勉強解釋通的理據。但是,用後一系統之說來解釋犬蛇相克之象,使人不免心存兩個疑問,一是在後一系統中,孔疏所未及的巳蛇的五行是否果真屬火,二是在宋代是否就流行後一系統的說法。對前一疑問,因無例證而無法回答,但對後一疑問,宋陳元靚《纂圖增新群書類要事林廣記》已集卷上“定干支所屬法”條即能回答,其言雲:“甲乙寅卯木,丙丁巳午火,戊己辰戌醜未土,庚辛申酉金,壬癸亥子水。”此書為宋代民間日用的百科全書,其記載頗能說明宋代士庶社會在兩種系統說法中,是取前一系統而舍後一系統的;這也可證我們依後一系統所作的假設甚難成立。而宋代流行的戊犬為土、巳蛇為火的配屬法,據五行生克中“火生土”之理,則見犬與蛇不僅不相克賊,反而還是相生相濟的。據此,我們又能進一步反證出洪邁所記犬蛇相克之象,並非本於五行生克之說。那麼,犬蛇相克又是本於何理呢?我們來看《事林廣記》的另一版本,即《新編群書類要事林廣記》壬集卷七“鬼門關”條:“亥怕凶辰戌怕巳,此時皆號鬼門關。”此“戌怕巳”,與洪邁筆下的犬蛇相克之像是相通的;又,同卷“元辰殺”條複雲:“鼠忌羊頭向,牛嗔馬不耕。虎增雞嘴短,猴怨兔不平。龍嫌豬面黑,蛇驚犬吠聲。”此“蛇驚犬吠聲”,亦指的便是犬蛇相克之象。此條目名為“元辰殺”,而我們循前引道教《六十甲子本命元辰曆》及日僧靜然《行林抄》所載的陽八陰六的元辰星推算法來驗證之,則《事林廣記》“元辰殺”條所言正與之相合。茲述驗證過程如下:
綜合《五行大義》卷二、《七修類稿》卷四、《戒庵老人漫筆》卷七的記載,我們可知寅辰午申戌屬於陽,醜卯巳未酉亥屬於陰;現在試作推算:假若某人本命年的地支為申(或亥),而申為陽(亥為陰),那麼按照陽八(或陰六)來推算,從申(或亥)為一開始,數到第八(或第六)就會是卯(或是辰),則本命年地支為申(或亥)者,其元辰地支即是卯(或辰);而若以卯(或辰)為本命年地支,其元辰地支亦必會推算出是申(或亥),故申與卯(亥與辰)是互為本命和元辰地支的,此即所謂“猴怨兔不平”(或“亥怕凶辰”及“龍嫌豬面黑”)的組合。《事林廣記》中包括“戌怕巳”或“蛇驚犬吠聲”的其餘四對本命和元辰地支組合,皆是按照八陽六法來推算的。可見,洪邁所記犬蛇相克之象,應該是本於本命星與元辰星的關係“原理”,而與五行生克說無關。
此蛇犬斃故事甚有學術價值,我們據之可看出在宋代的本命忌諱中,也包含有與元辰星有關的元辰地支及其肖獸的內容,即互為本命和元辰的兩個地支是克賊的,若本命地支的肖獸在其本命年與元辰地支的肖獸有克賊或鬥殺,則前者者的敗死,兆示著其所象徵之人也難逃本命之災。
從元到清乃至今天,本命信仰也一直不絕如縷,如《元典章》卷二八載有至元十六年元世祖的聖旨:“如今你每奏說:‘隨路分州城裡官人每,每年做聖節,……更兼本命日,又科斂錢物,百姓生受。’有如你奏說是實,從今以後,聖節、本命日,都休罷了,休做者。”雖然元世祖為避免向百姓科斂錢物而停罷了作皇帝本命法事的舊例,但元成宗即位才三月又恢復了它,《通制條格》卷八雲:“至元三十一年七月,……禦史台呈:‘舊例,欽遇聖本命日,所在官率領僧道絹音人等,就寺觀行香祝延聖壽。擬合遵行依例施行。’都省準星。”又,據《常山貞石志》卷十九《祝延聖本命長生碑》載,元仁宗延祐四年執禮和台嘗在河北正定隆興寺施經捐俸,“為聖主本命,看轉誦讀”。另外,在元人的別集中,我們還可以見到為皇室成員的本命元辰所撰的祝文,如元黃溍《太史院秋祭祝文》中,即有《皇帝元辰天剛》、《皇后元辰小吉》、《太子元辰太沖》等九篇。而在明代,明武宗與宋徽宗禁屠狗一樣,亦演出了一出禁止畜豬或屠豬的鬧劇,《明實錄·武宗實錄》卷一八一載正德十四年事雲:“時上巡幸,所至禁民間畜豬,遠近屠殺殆盡,田家有產者,悉投諸水。”此外,據《國榷》卷五一、《罪惟錄·武宗紀》及同書《正德逸紀》、《明武宗外紀》載,是年武宗在保定、揚州、儀真等地,皆有此禁,或言其因是“以國姓同”之故。但《戒庵老人漫筆》卷四言及還有本命信仰的因素:“余家藏舊通報中有正德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辰時牌面,其略雲:養豕之家,易賣宰殺,固系尋常,但當爵本命,既而又姓,雖然字異,實乃音同,況兼食之隨生瘡疾。宣當禁革,如若故違,本犯並連當房家小發遣極邊衛,永遠充軍。”《萬曆野獲編》卷一和《兩般秋雨盦隨筆》卷一所載大同,亦有“但當爵本命”之語。又,明代戚繼光亦迷信本命,其《練兵雜紀》卷三《將官到任呈鑒》主張“凡上官赴任……等事,先看作主之人本命無犯沖克,然後選用”,並據《道藏》經論本命干支對沖”,而詳列了六十干支的對沖關係。在清代,也有本命信仰的記載,《清稗類鈔·迷信類》“鼠建樓閣”條:“鹽城有何姓者,其家人自以子為本命肖鼠也,乃不畜貓,見鼠,輒禁人捕。”此記載與前揭“永某氏之鼠”事殊相類。而在今天,也仍有本命迷信者,特别是面临犯太歲生肖年份的人群,在其本命年中要身穿紅色褲襪,或在腰、腎上系紅線以避災。北京白雲觀每年春節時還有人到元辰殿去跪拜本命神像,而此蓋與其在金朝時就建有延慶、澄神、生真、丁卯瑞聖等帝后元辰、本命殿深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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