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师文
民間流行一句俗語:“本命年犯太歲,太歲當頭坐,無喜必有禍。”[39] 此俗語最後一句有多種版本,如“無福恐有禍”、“沒災便有禍”、“非災便是禍”等,無論是何種版本,都是表示“太歲當頭坐”對人來說是極其不利的。根據筆者調查,這句俗語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十分流行,可見人們對太歲的畏懼之普遍。太歲信仰是本命信仰的一部分,因為俗語中所言太歲對人的不利,就是在本命年之內。而且,根據筆者的研究,人們對太歲的畏懼與信仰並不僅僅限於本命年,還表現在與本命信仰有關的其它方面。
太歲又叫太陰、歲陰等,如張揖《廣雅》曰:“青龍、天乙、太陰,太歲也。”[40] 又如《淮南子·天文訓》曰:“太陰在寅,歲名曰攝提格,其雄為歲星。”[41] 太陰即太歲,而攝提格是太歲紀年的一個稱謂,也就是年名,後面將會闡釋。太歲源於古代的一種紀年方式,即木星紀年。木星紀年是一種十分古老的紀年方式,其產生的年代大概與六十甲子紀日相當,殷商時代的甲骨文上所見“弜又於大歲”之語,據吳裕成先生考證:“這是迄今所見關於歲星的最早記載。”[42] 這裡的“大歲”指的就是歲星。歲星,顧名思義就是紀歲的星,此星就是七曜中的木星,因為用來紀歲,所以被稱為歲星。古人之所以用木星來紀年,當來源於人們對木星的長久的觀測。
古人經過長時間的觀測發現,木星的運行軌道與黃道相近,並且木星運行一周天的時間大概為十二年(實際為 11.86 年,後來古人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如果把它運行的軌跡劃分為十二份,那麼每過一份就相當於度過了一年,而且“十二”這個數位恰好與地支的數目相同,可以彼此相配。於是,古人就把木星運行一周天的這十二個部分稱為“十二次”,木星每移動一次的距離,就意味著度過了一年,用這種方法來表示年份。《說文解字》解“歲”字曰:“歲,木星也。越曆二十八宿,宣遍陰陽,十二月一次。”[43] 一歲就是木星運行一次,這大概就是歲字的本義,而所謂“年”,甲骨文寫法為,上面一個“禾”字,下麵一個“人”字,《說文解字》曰:“穀熟也,從禾千聲。”清段玉裁注曰:“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年者,取禾一熟也。”[44] 可見,歲就是年。
木星是天空中最亮的幾個星之一,人們很容易對其觀測,只要對它運行的十二次分別進行命名,當提到每一次的名稱時,也就能知道所指是哪一年。十二次的名稱散見於《左傳》、《國語》、《爾雅》等書,以後逐漸定型,據《漢書·律曆志》記載,十二次的名稱分別為:星紀、玄枵、陬訾、降婁、大樑、實沈、鶉首、鶉火、鶉尾、壽星、大火、析木。[45] 因為每一次都要包含若干的星宿在內,所以又被稱為十二星次。《爾雅·釋天》中記載了古人對十二次具體所經度數的劃分,如“醜為星紀,初鬥十二度,終婺女七度”、“子為玄枵,初婺女八度,終於危十五度”等[46],這樣,每一個星次都包含了不同的星宿在內,人們只要觀察木星所在的大體星宿的位置,就能知道年份。而十二次與十二地支之間,因為數目都是十二,所以它們之間存在一種對應關係,如星紀對應醜,玄枵對應子,陬訾對應亥,降婁對應戌,大樑對應酉,等等。木星所在十二次的名稱,對於民間普通百姓而言,未免太過於生僻難記,如玄枵、陬訾等,而將其與十二地支對應起來,在應用中就會簡便的多。如《左傳·襄公三十年》“歲在降婁”[47],降婁對應十二地支中的戌,就可知道是戌年。
而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如果考察十二次於十二地支的對應則發現,十二次的順序與十二地支的順序完全是相反的,即十二次的第一次星紀對應的是十二地支的第二支醜,第二次玄枵對應的是第一支子,第三次的陬訾對應的是十二支亥,依此類推。這就使木星紀年在使用過程中造成不便。除此以外,木星紀年還有一個問題,事實上,木星運行一周天的時間並非是十二年整,而是只有 11.86 年,即是說累積十二年之後會與太陽恒星年之間存在一個 0.14 年的差距,顯然,剛開始人們並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後來隨著歲星紀年的廣泛使用,這一歲差就會造成各種節氣物候的錯誤——實際上沒有錯,只是歲星紀年錯了——而要彌補這個差異,則需要在木星運行一周的十二年後再加上 0.14 年,才能做到與太陽恒星年相等。這就使本來就不太方便的木星紀年變得更加複雜,普通百姓根本無法掌握。
對於這個問題,古人想出了一個解決辦法。既然木星紀年的方法有兩個缺陷,即運行順序與十二地支相反,運行週期導致歲差的存在,那有沒有一個天體能夠避免這兩個缺陷呢?雖然文獻中對此已經沒有記載,但按照古人的思維習慣,他們也一定去著手尋找這樣一個天體了,但結果是不理想的——並不存在這樣一個天體。或許不知是誰靈光一閃:不如虛擬一個天體出來,即與十二地支的順序相同,運行週期設為完美的十二年——這個虛擬的天體便是太歲。木星是“右行於天”,那這個太歲就是“左行於地”[48]。木星運行一周是 11.86 年,太歲運行一周便是 12 年。兩個問題都得到瞭解決。由此可知,太歲實際上是人們根據木星虛擬出來的一個天體。用這樣一個各方面都很理想的天體來紀年自然是比原來的木星紀年要方便的多。《周禮·春官·馮相氏》曰:“掌十有二歲。”[49] 又《保章氏》曰:“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鄭玄對這兩條記載注曰:“歲謂太歲。歲星與日同次之月,鬥所建之辰也。歲星為陽右行於天,太歲為陰左行於地,十二歲而小周。”賈公彥又對此疏曰:“太歲在地,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歲星為陽右行於天,一歲移一辰。太歲左行於地,一與歲星跳辰年數相同。”[50] 文獻中所說的都是太歲紀年。
太歲紀年的原理與木星紀年是相同的,只不過更理想化。木星運行一周天分十二次,太歲的運行實際上也分“十二次”,只是此“十二次”與木星的“十二次”不同而已。據《爾雅·釋天》記載,太歲運行的十二次為:困敦、赤奮若、攝提格、單閼、執徐、大荒落、敦牂、協洽、涒灘、作噩、閹茂、大淵獻。[51] 由於太歲的運行為“左行於地”,所以它與十二地支之間的對應關係就是順序相應的,比如困敦對應著十二地支中的子,赤奮若對應著十二地支中的醜,攝提格對應著十二地支中的寅,以此類推,完全一一對應。太歲紀年產生後就成為一項重要的紀年方式,我們現在仍然可在很多文獻中看到這種紀年方式,如在著名的楚辭作品《離騷》中,屈原一開始就陳述自己的身世:“攝提貞于孟陬兮,惟庚寅以降。”[52] 依照太歲紀年與十二地支之間的對照,攝提就是寅,孟陬是正月之春,正月也就是寅月,而所謂“庚寅以降”,據學者的考察,“庚寅”在屈原出生年月之後,當是屈原出生之日[53]。所以,我們就可得出結論,屈原生於寅年寅月寅日。
太歲運行的十二次,稱為太歲的十二個年名,它們與十二地支相配合用來紀年。但如果反過來說,實際上是給十二個地支配了十二個年名,比如寅年的年名就叫攝提格,辰年的年名就叫執徐等。由此,人們也萌生了給十個天干重新配名的想法,於是就產生了所謂的“歲陽”(太歲稱為“歲陰”),據《爾雅·釋天》記載,從甲到癸依次被稱為:閼逢、旃蒙、柔兆、強圉、著雍、屠維、上章、重光、玄、昭陽十個[54]。這種紀年方法也曾經被人們使用,如《資治通鑒·漢紀三》:“起屠維大淵獻盡重光赤奮若。”[55] 一般人可能讀到這裡不明白所言何物,但如果知道這是一種紀年方法,就能知道它表示的是什麼意思。依照前面介紹的地支天干分別與地支和歲陽的相對應,可知道這句話說的就是“起己亥年盡辛醜年”。
當然,太歲紀年的方式雖然解決了原來木星紀年的種種不便,但這種方式仍然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比如,只是太歲十二年的年名,記憶起來就讓人覺得十分不便,再加上天干所對應的歲陽,其實用性就更加降低了。隨著歲月的流逝,太歲紀年這種方法也就棄而不用了,只留下一些讓後人摸不著頭腦的紀年之名,而六十甲子紀時系統,因為其既能紀年月,也能紀日時,逐漸成為人們最常用的一種紀年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太歲紀年雖然在歷史的潮流中消失了,但它卻帶來了一系列關於太歲的信仰和禁忌,並成為本命信仰系統的一部分,深深影響著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最明顯的表現之一就是本命年犯太歲的說法,還有與之相關的方位、生產、戰爭等各方面的禁忌活動。後來更被道教吸收進來,發展為所謂的太歲神崇拜。這些所謂的信仰與崇拜,皆是從這種紀年方法而來,沒有這種紀年方法,也不會有後來對太歲的各種信仰和崇拜,因為任何信仰和崇拜,都需要有一個現實中的基礎。
4.3 本命信仰中的禁忌
本命信仰中的禁忌。由於人們把本命年、本命日等視為凶災之時,對於這樣的時刻人們總是要小心翼翼,於是產生了許多本命信仰禁忌,以禁止做某些事情來減輕本命之災厄。
本命信仰最大的禁忌莫過於對太歲的禁忌,太歲禁忌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民間有俗語曰:“誰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又有諺語曰:“太歲當頭坐,非災便是禍。”說的都是對於太歲的禁忌,並且兩者說的都是對於太歲方位的禁忌。這種禁忌產生的歷史極為久遠,早在週末商初之際就已經出現。戰國時期的著作《荀子》中對此有所記載。《荀子·儒效篇》曰:“武王之誅紂也,行之日以兵忌,東面而迎太歲。”注曰:“迎,謂逆太歲。”[175]逆,相忤逆,即是與太歲的方位相對立,此被視為不吉。此處所言乃周武王罰紂時,出兵方位正好與太歲方位相對立,所以被稱之為“忌”。太歲所在的方位即前所言用太歲紀年所在的方位,如子年在子方,為正北,午年在午方,為正南等。湖北荊門戰國墓出土的“兵避太歲”戈,想必也是在說在出兵時要注意太歲的方位莫與之相對。
不僅與太歲相對立被認為是不吉的,與太歲相背也被認為是不吉的。東漢王充在《論衡·難歲》中提到一本名為《移徙法》的書中說:“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抵即是相對立,負就是相背。王充舉例說,假設太歲在子,子為北方,則面對北方為凶,背對北方亦為凶,“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176]。此《難歲》為王充專門批判當時的這種太歲禁忌,可見東漢時人們對太歲禁忌之深與之流行,以至於王充專門撰文來批判它。
《荀子》中對太歲方位的禁忌是行軍用兵,《移徙法》中對太歲的禁忌為遷徙行道,對太歲的方位禁忌不僅如此,還表現在動土、修造方面。民間有諺語:“誰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即是說不能在太歲頭上動土,所謂在太歲頭上就是太歲所在的方位。此種禁忌是說不能在太歲所在的方位動土修造房屋、橋樑等,更不可隨意掘地,凡犯了禁忌,在太歲頭上動土者,即被稱為“犯土”。清代趙翼《陔余叢考》中說:“術家有太歲大將軍之說,動土者必避其方。”[177]唐張讀《宣室志》載:“吳聞太歲所在,不可興土事。脫有犯者,當有修肉出其下,固不祥也。”[178]如果犯了這個禁忌,就會在動土的地方挖出一個“修肉”來,此修肉被人們認為就是太歲或太歲的化身,因為古代有太歲“左行於地”的觀念,所以人們就以為在太歲方位上挖出的這個修肉看做是太歲。明代田汝成《西湖志》中載:“董表儀拆屋掘土,得一肉塊,漫漫然。術士雲,太歲也。”[179]挖出太歲即被視為凶災。
唐代《酉陽雜俎·續集》記載:“萊州即墨縣,有百姓王豐,兄弟三人。豐不信方位所忌,嘗于太歲上掘坑,見一肉塊,大如鬥,蠕蠕而動。遂填其坑,肉隋填而出。豐懼棄之。經宿肉長,塞於庭。兄弟奴婢,數日內悉暴卒,惟一女子存焉。”[180]因掘出太歲而全家暴卒,只一人倖免。元好問《續夷堅志》中亦有此類記載:“乙巳春,懷州一花門生,率僕掘地,得肉塊一枚,其大三四升許。以刀割之,肉如羊,有膚膜。僕言土中肉塊,人言為太歲,見者當凶。不可掘。生曰:我甯知有太歲耶?複令掘之。又得二肉塊。不半年,死亡相踵,牛馬皆盡。古人謂之有凶禍,而故犯之,是與神敵也。”[181]因掘出太歲而“死亡相踵,牛馬盡亡”。同書又載:“平輿南函頭村,鄭二翁,資性強,不信禁忌。太和八年,其家東南有所興造,或言是太歲所在不可犯,鄭雲:我即太歲,尚何忌耶?依然督役興作。後來掘出女人紅繡鞋一雙、黑魚一尾。鞋被焚掉,魚則烹食。不旬日,幾舉家盡死,倖存者逃避他鄉,其禍乃息。”[182]雖然沒有挖出太歲,但也是犯了太歲,遭至災禍。此類例子在古籍中的記載還很多,都說明在古人的觀念中,太歲禁忌十分嚴重,犯了此禁忌所遭至的災禍也十分嚴重,可謂家破人亡。
此幾條記載皆言動土的禁忌,但太歲禁忌遠不止於此。《協紀辯方》卷三引《神樞經》曰:“太歲,……若國家巡狩省方、出師略地、營造宮闕、開拓封疆,不可向之。黎庶修營造社,築壘牆垣,並須回避。”[183]可見,對於太歲的禁忌並不局限於某個人,國家在進行相應活動的時候皆要注意不能犯了太歲禁忌,否則可能會國破家亡。又,對太歲方位的禁忌還表現在家居風水中,這是在風水術中加入了太歲的禁忌,如佈置房間內設施時,要先找出太歲所在方位,重要家居如床鋪等不能擺放在太歲位,否則就是犯了太歲煞,會遭至不祥或凶禍。
對本命的直接禁忌。 本命為人生年的地支或生年的干支,對本命的直接禁忌就是對人生年地支或者生年干支的禁忌。本命是一個關乎人的性命和命運的東西,人一生的或富或貧、或福或禍、或吉或凶等,都是由本命決定的。在這種觀念的基礎上,人們對待自己的本命自然也十分小心謹慎,這就產生了對於本命自身的禁忌。
本命為人生年地支,而根據古代的陰陽五行觀念,十二地支都分別具有不同的陰陽、五行、方位、星位、四時、色彩、生肖等屬性,對本命的禁忌也常常屬於這些方面的禁忌。《北史·蕭吉傳》載,當隋文帝的皇后死而將出殯的時候,蕭吉上奏皇帝說:“至尊本命辛酉,今歲鬥魁及天岡臨卯酉,謹案《陰陽書》,不得臨喪。”[184]鬥魁為北斗七星之鬥,天岡當為天罡,為北斗七星之柄,鬥魁及天岡臨卯酉即北斗指向酉位,酉為皇帝本命所在,此被視為不吉。本來就是不吉之年,又加之文帝皇后臨喪,屬凶事,所以蕭吉說不宜臨喪,意謂避免凶上加凶。
《舊唐書·李泌傳》中也是因為德宗皇帝本命的緣故而使代宗靈車“不敢當道”,而在平時卻沒有此種說法,之所以不敢當道是因為喪事為凶。宋代史書資料《長編》中記載:“太傅致仕、鄧國公張士遜卒,車駕臨奠。翌日,謂宰臣曰:‘昨有言庚戌是朕本命,不宜臨喪,朕以師臣之舊,故不避。’”此處說的是宋朝仁宗皇帝,雖然他念師臣之情,沒有遵守這次本命的禁忌,但當時對本命的這種禁忌是客觀存在的。本命日本來為凶,又臨喪事,與前面隋煬帝所禁相類,都是凶上加凶。又同書嘉佑六年正月戊申條載:“降郢州防禦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185]此幾例都與喪事有關,又恰逢當事人本命所在,才會產生禁忌,即人的本命忌與喪事這樣的凶事聯繫在一起。所謂禁忌,也就是禁凶災的東西,喪事代表著死亡,對古人來說莫過於是最大的凶事,所以要根據本命禁忌之。如果不是因為臨喪,則德宗皇帝可“當道”行走,宗懿也可以在本命日臨穴。此皆是對於本命自身的直接禁忌。
《舊唐書·李適之傳》李林甫設計陷害李適之,利用的就是唐玄宗的本命禁忌,“然華山陛下本命,王氣所在,不可穿鑿,臣故不敢上言。”這裡對於本命的禁忌就體現在本命的方位和五行屬性上。十二地支又對應著十二生肖,所以對本命的禁忌有時也體現為對於生肖的禁忌。如柳宗元《永某氏之鼠》中的鼠本本命人忌捕鼠。唐玄宗因屬雞而又好鬥雞,最後又頗為淒慘,民間遂把原因歸結為他屬雞又鬥雞,意即屬雞者要禁忌鬥雞。宋代《夷堅志》中也有以為因為肖雞而不吃雞的人。南宋朱弁《曲洧舊聞》所載宋徽宗因肖狗而禁天下殺狗。除此以外,民間合婚習俗中有看兩人生肖本命是否相合一項,不合則禁兩人結婚,實際上也屬於生肖禁忌。這些都是對本命生肖禁忌的例子。
由此可見,本命信仰中的禁忌是十分廣泛的,從十二生肖到四時八方,從五行生克到太歲星位,幾乎與本命信仰相關的所有事物在特定的時候都會成為本命禁忌。禁忌是人們對神聖的、危險的、不潔的事物所持有的一種禁制態度,之所以會產生禁忌是由於其具有危險性或懲罰性,禁忌就是為了避免危險和懲罰的發生。在本命信仰的禁忌裡面,這兩種觀念兼而有之。比如李林甫利用唐玄宗的本命禁忌一例,唐玄宗所禁者就是以為那會對自己的生命造成危險,所以禁之。而對於太歲方位的禁忌,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人們把太歲視作神明,在人們的觀念中,與太歲相對立就是沖犯太歲,而太歲神又是一個管理人間禍福吉凶的神明,沖犯了太歲自然就害怕受到懲罰,所以也要禁之。而細考之就會發現,在人們的觀念中,本命日、本命年、太歲神、北斗七星君、元辰星君等,皆被視為凶。與本命相沖相克的時日、年份、方位、五行、色彩、星位、人事等,也通通被視為凶。與本命相關的凶事之多,禁忌也自然很多。本命信仰中的某些禁忌,時至今日仍然在某些農村地區流行,如結婚之前仍然要請人看兩人八字合婚,這種習俗也養活了不少八字先生。
本命信仰與太歲崇拜之間的關係,主要表現為“本命年犯太歲,太歲當頭坐,無喜恐有禍”的觀念。然而,究竟為何會在本命年犯太歲,又為何將犯太歲視為一種凶災,則需要從整個太歲崇拜的角度對這一問題進行觀照,方能探究出本命信仰產生此種觀念的文化淵源。
太歲崇拜主要包含這樣幾個方面。第一是對太歲的禁忌,即“太歲頭上不能動土”,這在前面本命信仰的禁忌中已有詳論。第二是把太歲按照六十甲子、六十年的週期進行劃分,將其看作是值年之神,冠以干支之名,並賦予其真名實姓。同時,把太歲神看作是不同干支生年的人的本命神,稱為本命太歲神。在本命信仰中,“本命年犯太歲”之“太歲”,即是指太歲神。否則,一個為了紀年方便而完全虛構出來的東西,是不會受到人們崇拜的。筆者認為,考察太歲起源的根源,及其與本命信仰之間產生這種關係的原因,仍需從太歲的現實基礎和古人的行為觀念出發。
太歲本是古人為了紀年的方便,根據木星虛擬出來的一個天體。它的運行規律,除了運轉方向與木星正好相反外,其餘皆與木星相同。而不管是木星紀年還是太歲紀年,都是一種十二迴圈紀年法。《周禮·春官·馮相氏》曰:“掌十有二歲。”《周禮·春官·保章氏》曰:“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鄭康成注曰:“歲謂太歲。歲星與日同次之月,鬥所建之辰也。歲星為陽右行于天,太歲為陰左行於地,十二歲而小周。”賈公彥疏曰:“太歲在地,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歲星為陽右行於天,一歲移一辰。太歲(為陰)左行於地,一與歲星跳辰年數同。”歲星指木星。由此可知,古人用太歲十二年迴圈紀年,並從十二年太歲運行之相中“觀天下之妖祥”。
之所以會產生太歲崇拜的觀念,與北斗崇拜一樣,來源於它本來就具有的重要地位,來源於它對古人生產和生活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太歲紀年的作用對於古人來說無疑是十分重要的,太歲的發明本身就是為了更方便地紀年。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二十九引古本《山海經·海外南經》曰:“地之所載,六合之間,四海之內,照之以日月,經之以星辰,紀之以四時,經之以太歲。”將太歲與日月星辰四時相提並論,可見太歲在古人生活中的地位。而通過觀天上星辰運行之相來預測人間吉凶的觀念,也是古已有之。《漢書·藝文志》曰:“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就是言觀日月五星、二十八星宿等來預測吉凶。殷商甲骨文中就有許多占星的記錄,而占星就是通過占星象來預測吉凶。後世的占星術也是從此發展而來,甚至在今天仍然有大批信眾。天象天體是在不斷運動變化的,古人根據其運動變化的規律用其紀年,加之本來就存在以占天象來預測吉凶的傳統,於是就產生了對於太歲的崇拜。
太歲是從木星而來的,對太歲的崇拜也應該與木星有關。事實上,在太歲崇拜之前,木星也是一顆具有十分重要地位的天體,並且產生了對於木星的崇拜,把木星看做是一位神明。《開元占經》引《春秋緯》曰:“天有五帝,五星為之使。”此處所言五帝即東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中宮黃帝。而歲星配東方青帝,象徵人君,人們可根據它的運行狀況來判斷人間各事的吉凶。它的顏色、明暗、運行、大小、可見與否,或是否與其它星相犯、相合、相抵等,都是判斷人間吉凶的徵象。《開元占經》卷二十三又曰:“歲星,木之精也,位在東方,青帝之子,歲行一次,十二年一周天,與太歲相應,故曰歲星。人主之象,主仁、主義、主德、主大司農,主次相。其國吳齊,主春,日甲乙,其辰寅卯,所在之邦有福。”又曰:“歲星,君之象也。”同書又引《荊州占》曰:“歲星居次順常,其國不可以加兵,可以伐無道之國,伐之必克。”把歲星看作人君,視為人主之象,人君、人主顯然就是人間事務的管理者。在這方面,對太歲的崇拜即傳承了對木星崇拜的某些內容。《協紀辯方》卷三引《神樞經》曰:“太歲,人君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斡運時序,總歲成功。”可見,太歲崇拜中的某些觀念,直接來源於人們對於木星的崇拜。而本命信仰中所謂的對於太歲方位的禁忌,似乎也來自於對於木星的這種禁忌。《淮南子·天文訓》曰:“歲星所居,五穀豐昌。其對為沖,歲乃有殃。”而言太歲則曰:“太歲迎者辱,背者強;左者衰,右者昌。”兩者如出一轍。
另有一方面值得注意。歲星為陽在天,太歲為陰在地,而所謂陰陽則代表著不同的象徵意義。陽為蓬勃向上的活力生髮,而陰則為蕭索敗殺之相。所以言歲星一般言其正面形象,如“主仁、主義、主德、主大司農”。太歲雖然也從木星那裡繼承了一副高高在上的形象,如“太歲為百神之統,俗謂之年中天子”、“首列地祗之尊”等,但太歲又通常表現為一種兇神惡煞的負面形象。《堪輿經》中即說:“歲之惡神也。主刑威,掌殺戮。所居之方,不宜抵向,犯之,令人多瘟疫。”在今人的觀念中,太歲神就是一個凶神。這種差異即來源於歲星與太歲一個在天為陽,一個在地為陰。又因為在人們的觀念中太歲在地,並且把從太歲方位挖出的“修肉”稱為太歲,太歲禁忌也多與動土、修造等有關,且把太歲列為“地祗之尊”,或可猜測對於太歲的崇拜與對土地的崇拜之間也有著某種聯繫。
由此可見,古人對於太歲的重視,是基於它紀年的現實功能。而對太歲的崇拜,一方面是由於其定年的功能,一方面也來自于原來古人對於歲星的崇拜。它與木星崇拜相同的地方是來自於木星崇拜,對於太歲的不同觀念則是由太歲自身的特點造成的,如其在地為陰。而本命信仰中太歲崇拜的兩個方面,即把太歲看作禁忌的物件,以及把太歲當作神明並將其看作是人的本命太歲神,也是基於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太歲作為根據木星虛擬出來的天體,它的主要功能是紀年,而人們根據太歲判斷年份,則是根據太歲所在的方位。所以太歲的現實功能除了紀年,還可以定方位。定年份與方位對於古人的生產生活來說自然是十分重要的兩個方面,所以人們就把太歲的地位看得十分崇高,把它看作是總綱天地間萬物的一個神明,如前所引《協紀辯方》中所說的“太歲為百神之統”。又因其“左行於地”,是在地上的神明。古人觀念中對世界有一個簡單的劃分,即分為天上和地上,地上就是人間。在太歲左行于地觀念的支配下,人們又把太歲看作是掌管人間事務的神明。太歲禁忌中的各種事務,如修房造舍等,都是人們生活中極普通的事。加之太歲紀年以後,人們又使用六十甲子紀年,雖不再使用太歲紀年,但太歲這一概念並未廢除。在人們的觀念中,太歲仍然是每年運動一個方位,只不過這個“年”已經變為六十甲子紀年。六十甲子紀年是六十個不同的年,繼而人們也把太歲看作是六十個不同的太歲,並分別以六十甲子紀年命名,每個太歲輪值一年,如甲子年輪值的太歲就是甲子太歲神,乙丑年輪值的太歲就是乙丑太歲神。《堪輿經》中所言“歲之惡神”和《協紀辯方》中所言“年中天子”,就指出了太歲的輪值性質。考慮到人的本命是人出生年份的干支,太歲又是用六十甲子來分別命名的,因此很容易把太歲與人的本命聯繫起來,並把太歲神看作人的本命神,且是一位本命的保護神。拜太歲的習俗裡面,就含有一種祈求太歲神保佑自己本命的意味。
既是保護神,為何又將其看作是凶神,看作是禁忌的物件呢?這仍與其本命太歲神的身份有關。本命神,就是掌管人的本命的神。它可以保護人的本命,同樣也可以收回人的本命。在“收回本命”這樣一個層面上,在人們的觀念中就會形成太歲神是凶神的看法。如《堪輿經》中所說,太歲為“歲之惡神也。主刑威,掌殺戮。”這與人們對於北斗的認識是一致的。況且,太歲神在古人的觀念中本來就是一位至高無上的神,是眾神的統領,對於這樣一個神,必然會產生多種多樣的禁忌。太歲神作為人的本命神,是關乎人的本命的一位神明。而在本命信仰中,本命又關係著一個人的生死壽夭、吉凶禍福,對於這樣一個神明,自然也要小心翼翼。所謂“太歲不可沖犯”,主要就是基於這種觀念。
這裡還有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即“本命年犯太歲”的說法,並不與人所對的方位有關。在本命年的時候,不管有沒有“徒抵太歲”,都是犯太歲,重點在於“本命年”這樣一個特殊的時間。這則是古人占星定人吉凶觀念的一種反應。從占星的角度看,古人認為如果所謂的煞星臨照人的命宮之內,這即是一種凶兆,表示不吉。《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即是通過日月七曜等星辰的運動來窺測人事的吉凶禍福。而對它們運動的考察,則主要是看其是否臨照某人命宮。而太歲作為一個天體(儘管是虛擬出來的),也在人們的占星範圍之內,且它的身份是所謂的煞星(在今所見老黃曆上仍是把太歲歸為煞星)。如果煞星臨照人的命宮,即為凶兆。本命年時就屬於煞星太歲臨照本命年人的命宮。如屬馬之人,命宮在午,而當年的值年太歲也正值午方,即為煞星臨照命宮。所謂“太歲當頭坐,無喜必有禍”,“當頭坐”就是太歲臨照人的命宮的意思。至此,本命信仰中關於“本命年犯太歲”的疑問就得到了解決。
由此,本命信仰中的太歲崇拜,來自于古人對於歲星的崇拜,根源于古人對於天體的認識和崇拜。對於太歲崇拜產生的種種觀念,如把太歲看作是至高無上的神明,以太歲作為人的本命太歲神,對於太歲的種種禁忌,以及本命年犯太歲的信仰,皆與太歲紀年這種現實的功用有關。可以說,本命信仰中的太歲崇拜,是天體崇拜與本命信仰融合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