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道超
摘要: 靈籤是由求籤、籤詩、籤解、散占等,數個大小構件單一而、又是自然合攏的有機體系統。這種集合體內含古代宗教禮俗、社會心態等諸多文化因數。然而靈籤何時誕生?因“靈籤”、“支籤”、“拈籤”等名,均與術數‘太乙拈籤’、‘拈籤術’有著不可剝離的勾連和承傳關係,從術數演進軌跡看,拈籤占是從太乙拈籤術演變而來的,而太乙拈籤術成于唐,成於民間。據此,靈籤的起源不能推至魏晉,更非始于西漢的張騫,而只能是唐。嚴謹科學的表述是:靈籤產生于唐代,發軔于唐後期,大眾化、流行化並成型于宋。
關鍵字: 靈籤; 占卜; 拈籤術; 太乙拈籤; 起源于唐
在浩瀚中華 傳統文化寶庫中,靈籤是一朵古老、奇特而奇異的花朵。
考掘這小術種的源流,弄清這一奇特文化現象的初期歷史面貌,需要跨越障礙物。《楚辭》、《史記》、《漢書·藝文志》等先秦兩漢及魏晉南北朝之“蔔”、“筮”、“占”、“式”、“禨祥”諸經典均不見“靈籤”。
唐僧一行大師等撰《棋占經》,亦即大名鼎鼎的《靈棋經》。從技術形態看,靈棋經占與靈籤,在求占手法上,存在極大的通變、異同關係。對此,有學人視《靈棋經》為靈籤之祖。此言頗有見地,但要找出靈籤的科學起點,還需對這兩者進行仔細的比較,辨析其分水嶺。
《靈棋經·序》雲:“凡靈棋之法,以造化為體,以陰陽為用,以三才為位。東方發、發東方之氣也;中方成,成中方之質也;西方遂,遂西方之功也。故上法天,中法地,下法人。其為棋也,十二枚,所以象十二月也。其博也,二寸四分,所以法二十四氣也。其厚也,八分,所以象八節也。……所謂棋者,其經為‘靈’,一、為‘變化’,四方四位,心通神明,行乎四海,是以名之。”——從制器來看,其質地、厚度、尺寸等,均有一套嚴格的設計。
棋子分上、中、下三層。每層四枚。上層刻“天”字,中層刻“地”字,下層刻“人”字。凡十二枚,各有其數(有的刻“天、地、人”各四枚,亦有刻一二三等數字或干支的)。占時將棋子擲於布或案上,看其字之俯仰,以此定吉凶。其卦象共有一百二十五卦。這種占卜在方法和機理上,皆與靈籤存在著密不可分的內在關係。
一、求占手法:都是隨機抓取、隨機拋擲,不帶任何主管意識。但靈棋經占與靈籤(竹籤式)畢竟是兩類不同器物。靈棋經占,其工具為十二枚棋子;靈籤之籤,則多為竹籤、木條。一個擲棋,一個抽籤,動靜有別,機理各異。
二、占卦數量:靈棋經卦象共有一百二十五卦。靈籤則各家數量不一,有二十四籤、六十籤、六十四籤、百籤等,甚至多達一百三十籤(媽祖籤)。“抽”與“擲”,一為線,一為面。兩相比較,從精細的手工到整齊、成規模的操作,顯然後者在演化上更為後出。——總體而言,靈籤的形成,受到了《靈棋經》的啟發。
唐代《大唐傳載》記載:有術士李旭,擅長此術。其占法用白棋十二枚,上書“天地人”諸字,布於案上,視其吉凶。此即《靈棋經》占法在唐代民間流傳的真實反映。後《新唐書·一行傳》亦載有一行大師作《靈棋經》事。雖然學術界關於《靈棋經》的真正作者尚有爭議(有說是東方朔,有說是顏師古、一行等),但至遲在唐代,此種占法已廣泛風靡。
不難看出,靈棋經占的演化,到後來在形制上,由一十二枚棋子,轉化為百十枚木、竹片。這種形制的轉換,一方面是受到了古代簡牘、木劄書寫習慣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容納更多的籤詩內容,使蔔問結果更加細化。
在內容上,靈棋經占每卦由卦象、卦名、象曰(占辭)、斷曰(斷語)組成。而靈籤則由籤號、聖意、詩曰、解曰、斷曰等構成。兩者的結構幾乎完全對應。靈籤中的“籤詩”,正是由靈棋經中的“象曰”演化而來。
唐宋以降,靈籤逐漸替代了靈棋經占。主要原因在於靈籤的使用更為便捷:求占者只需搖動籤筒,抽出一支,即可對照籤本尋找對應的詩句和解說,不需要像靈棋經占那樣去記憶和推算複雜的棋子組合。這種極大的便利性,使得靈籤迅速在民間普及開來。
靈籤又稱“神籤”、“聖籤”、“支籤”等。在古代文獻中,“拈籤”是一個極具指示性的詞彙。它不僅是一種抽取籤條的動作,更是一個古老的術數科目——“太乙拈籤術”的遺存。
“太乙”作為古代最高級的術數之一(與奇門、六壬合稱“三式”),在唐代發展到了極盛。為了使複雜的太乙術數走向簡化和大眾化,唐代術士發明了“太乙拈籤法”。
宋代代有記載,唐代房玄齡、杜如晦等曾用此法蔔問前程。其具體操作是:將寫有特定干支、八卦或神煞的籤條置於筒中,由求占者隨機抽取(即“拈”),再根據抽出的籤條結合當時的日時進行推算。
《宋史·藝文志》中著錄有《太乙拈籤經》一卷,這直接證明了拈籤術在宋代已成為一門獨立的、有經書可依的占卜術。
我們可以梳理出一條清晰的演變線索:
古代太乙神數 –>唐代太乙拈籤術(簡化、具象化)–>宋代民間靈籤(徹底去技術化、全文字化
靈籤完美地繼承了“拈籤”的形式,但去除了複雜的干支推算,將其完全轉化為文人創作的“籤詩”。這種改變極大地迎合了廣大沒有文化或文化程度不高的底層民眾的需求。
靈籤的成熟與氾濫,與唐宋時期佛教和道教的世俗化、民間化密不可分。
唐代中後期,寺院和道觀為了吸引信眾、籌集香火錢,開始將民間流行的拈籤術引入宗教場所。他們利用寺廟中的神佛威靈,為靈籤披上了神聖的外衣。
佛教早期的律藏是嚴禁僧侶從事占卜活動的。但到了唐代,隨著密宗的流行以及佛教的本土化,“天竺靈籤”、“觀音靈籤”開始出現。寺廟中不僅有預測吉凶的“觀音百籤”,還有專門看病開方的“藥籤”(如藥師佛籤、保生大帝籤)。
道教在靈籤的發展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由於道教本身就包含大量的占驗成分,因此吸收靈籤順理成章。宋代以降,呂洞賓(呂祖)、關聖帝君(關羽)、真武大帝等神明成為了靈籤的主要代言人。其中《呂祖靈籤》和《關帝神籤》流傳最廣,其籤詩多用七言絕句,文辭通順,隱喻深刻。
綜上所述,靈籤作為一種獨特的民俗文化現象,其發展脈絡可以總結為:
靈籤的本質,是古代文人將儒家倫理、道家天命觀和佛教因果報應思想,以文學化、詩歌化的形式包裝後,提供給大眾的一種心理慰藉和行為指引。它在客觀上起到了普及社會道德、穩定民眾心理的作用。